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安标审核发放工作的平稳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矿用安标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紧急启动以下措施:
一、扩大容缺受理范围。对通过矿用安标远程申办平台申办安标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只要提交的电子版申请资料初审合格,并对加盖单位印章的纸质版资料做出承诺,即先行予以办理。对已开通电子签章的生产企业,继续执行现行全电子化申办流程。
二、扩大容缺备案范围。对提交的技术文件或者产品检验报告,只要不涉及产品重要安全性能并对整改项做出承诺,即先行备案。对尚未开通电子签章的生产企业,在其产品技术文件电子版审查合格后即可实施下一流程,加盖印章的纸质版技术文件可推迟至最终发证前。
三、安标工厂评审后置。对疫情防控期间需要通过监督评审实现证书保持、通过延续评审实现证书延续、以及通过工厂评审获取扩展安标的产品,经评估,可先行保持、延续或者发放证书,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再实施相关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实施工厂评审。
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疫情防控期间对矿用安标有急切需求的生产企业,指派专人协调各环节工作进度;对产品安标证书有急迫需求时,在制作纸质版证书同时生成电子版证书,供其在矿用安标网站会员服务区供下载使用。
五、畅通远程服务渠道。通过安标远程申办平台、安标网站及短信系统,保证安标审核发放各环节、各项服务正常运行。各单位可通过安标各种远程系统远程办理安标相关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安标对外接待。
六、启动应急服务电话。为方便与各相关方的沟通联系,紧急启动以下应急电话:
安标受理、发证及进度,13683380843;
强电类产品技术审查及检验,13611323175;
弱电类产品技术审查及检验,15601250208;
机电和非金属类产品技术审查及检验,13651099371;
工厂评审,13651053960;
申投诉,17310424290;
财务,18610641202。
特此公告。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