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破解贵州煤炭开采面临瓦斯多、煤层薄、倾角大、断层多的难题,加快掘进、回采、运输、辅助等分系统全场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显著提高煤炭产业劳动生产率。
运用人工智能、无井式煤炭地下气化、原位流态化开采、110/N00工法、透明矿山等变革性技术,推动贵州基础能源、清洁高效电力、先进装备制造、大数据电子信息以及现代化工产业联动发展,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
探索气化发电(气电)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实现关键技术、拳头产品、龙头企业、领军人才“四个培育”,到2022年左右实现“井下无人地面无煤”,2025年左右实现“井下无人地面出煤”,推动在2030年形成火电、水电、气电并举的贵州能源供给新格局。
关于发布贵州省煤炭智能采掘技术榜单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要求,从工法、标准、装备三个层面催生新技术、探索新工艺、研制新装备,以变革性技术推动煤炭产业变革,促进贵州省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现发布《贵州省煤炭智能采掘技术榜单》,启动煤炭智能采掘重大科技产业工程。
一、总体目标
紧扣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技术榜单,在2020年力争实现100%机械化基础上,进一步系统布局、超前探索、跨界融合。坚持问题导向,破解贵州煤炭开采面临瓦斯多、煤层薄、倾角大、断层多的难题,加快掘进、回采、运输、辅助等分系统全场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显著提高煤炭产业劳动生产率。坚持目标导向,运用人工智能、无井式煤炭地下气化、原位流态化开采、110/N00工法、透明矿山等变革性技术,推动贵州基础能源、清洁高效电力、先进装备制造、大数据电子信息以及现代化工产业联动发展,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坚持结果导向,探索气化发电(气电)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实现关键技术、拳头产品、龙头企业、领军人才“四个培育”,到2022年左右实现“井下无人地面无煤”,2025年左右实现“井下无人地面出煤”,推动在2030年形成火电、水电、气电并举的贵州能源供给新格局。
二、整体布局
在道、术、器三个层面系统布局创新点,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物联网、智能装备等与现代煤炭开发利用深度融合,实现煤矿开拓、采掘(剥)、运输、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过程的智能化运行。一是从工法即“道”的层面,按无井法(煤炭地下气化)、井工法(121工法、110工法)三条技术路线探索煤炭智能采掘技术,开展无井式煤炭地下气化技术全链条现场先导性试验,开展110/N00工法智能采掘适应性试验。二是从标准即“术”的层面,探索不同工法煤炭智能采掘技术规程,开展智能采煤装备可靠性、维修性等工作,编制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健全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为煤矿智能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三是从装备即“器”层面,用智能化装备对既有煤矿装备进行增效置换,实现自主运行或远程操控,打造“无人矿井”,推动煤矿机械化智能化迈上新台阶,带动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
三、研究任务
见附件《贵州省煤炭智能采掘技术榜单》。
四、申报对象和申报方式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为在贵州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每个课题参加单位不得超过8个。各课题牵头企业须提供证明与参与单位之间存在合作关系的合同或者科技文献,且在申报书中事先明确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二)申报方式
1.资助方式。可按照《贵州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申报科技重大专项,每个课题申请财政科技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的无偿资助;也可按照《贵州省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申请财政科技资金不超过20%的股权投资;还可同时申请科技重大专项和股权投资项目,获得“1+1”项目支持。
2.申报范围。可按榜单全链条/全技术方向申报,承担该榜单的所有课题,也可只申请其中的某个课题;优先支持全链条/全技术方向申报。申报的研究内容应涵盖该榜单或该课题所列全部研究任务,可增加研究内容但占比不得超出20%。榜单及课题实施周期均不超过2年,并须有明确的每半年阶段性目标。
五、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
(一)申报及受理
牵头企业请在2020年4月1日0点-5月21日16点期间登陆“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guizhou.gov.cn),选择“贵州省煤炭智能采掘技术榜单”,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贵州省科技厅将于申报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
(二)评审及立项
实行可行性报告和预算报告同时评审,按竞争择优原则确定中榜者。若评审结果表明各申报方均无法全部满足榜单要求时,可在协商一致条件下由申报方整合后申请二次评审。
评审结果不支持立项的,终止本榜单征集程序;同意立项的,进入立项程序。有关情况在贵州省科技厅网站公示。
六、组织实施和配套措施
(一)组织实施
1.按产业链方式组织。榜单各课题经费由财政科技资金与配套资金构成。由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自筹配套资金,以牵头单位提供为主。贵州省科技厅与牵头单位之间,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以科技课题合同和国家、贵州省关于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关规定形成权责关系。贵州省科技厅将按有关规定委托专业管理机构管理。
2.实行“双总”制。设行政总指挥和总设计师各一位。技术问题由总设计师负总责,总设计师向行政总指挥负责。
(二)配套措施
1.系统布局创新平台、培育创新主体。配合本榜单的实施,拟在省内布局2-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5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并从中遴选2-3个申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探索新技术、开发原型机、验证商业模式,培育3-5个独角兽企业、2-3个新型研发机构。
2.引进高端人才团队。依托本榜单的实施,拟培育和引进5-10名人工智能、煤炭采掘、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领军人才。根据申报范围和立项情况,优先推荐为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等高层次人才计划候选人,入选者将获得科研经费、人才经费“1+1”双重支持。对特别优秀者报贵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贵州省科技创新领导小组“一事一议”。
七、政策咨询和信息支持
(一)政策咨询
高新技术处 杨璟(技术指标问题,0851-85829721)
重大专项处 朱琳(重大专项问题,0851-85819247)
成果转化处 张思磊(股权投资问题,0851-85863578)
战略规划处 任圆(综合咨询,0851-85815610)
(二)信息支持
贵州省科技信息中心 梁正华、赵福焱(0851-8581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