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按规定进行了资料审查,经研究,认为以下煤矿企业符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现予公示:
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四矿
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五矿
3.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4. 郑煤集团(登封)教学二矿有限公司
5. 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
6. 郑新谷家庄(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7.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东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
若对上述煤矿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一处反映,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0号,单位反映问题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要留真实姓名。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