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破新材料应用初期市场瓶颈,打消“好材不敢用”顾虑,工信部、财政部、保监会于2017年印发《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新材料应用示范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作出制度性安排,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传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通知》,保险公司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承保新材料质量风险、责任风险。生产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补偿政策的支持对象,使用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的受益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可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补贴额度为投保年度保费的80%。保险期限为1年,企业可根据需要进行续保。
据了解,首批次是指用户在首年度内购买使用工信部公布的最新《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内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2019版《目录》共涉及重点新材料331种,比2018年的166种增加近一倍,其中先进有色金属材料46种(含15种铝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