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邮箱:yjbzfs@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4,联系电话:010-8393333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5日。
附件:
2.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
2020年6月3日
1.电子邮箱:yjbzfs@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4,联系电话:010-8393333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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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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