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2020年,甘肃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持续稳定;14个市州所在城市PM2.5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逐步实施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到2020年累计完成100万户改造。
全面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2020年10月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
稳步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超过20%。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着力解决弃风、弃光问题。
推进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推进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在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基础上,加快实施火电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